勤益銷號流程原則說明
1.總收收文(有來文的公文)→應退回總收,由『總收人員』於「待改分銷號」資料夾銷號。
2.線上創稿公文
(1)透過線上申請由長官核決後
A.若該份文已有限辦日期(出了一級單位,曾去【會辦】或【送長官簽核過】),系統會自動將公文拉至『研考人員』之「待銷
號」資料夾,由『研考人員』執行銷號。
B.若該份文未有限辦日期(尚未出一級單位),系統會自動將公文拉至『分辦人員』之「待銷號」資料夾,由分辦人員執行銷號。
(2)未申請則由『承辦人』由「主辦」資料夾送『研考人員』銷號。
3.紙本創稿公文
不論是否有做線上申請,皆須送至『登記桌』之「主辦待送文」做銷號;或由『登記桌』送至『研考人員』之「待銷號」資料夾